行業新聞
當前位置:首頁 | 行業新聞關于禁止要求跨區域承攬業務的省內建筑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通知
各縣區住建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若干規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號)和河南省支持建筑業發展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禁止要求跨區域承攬業務的省內建筑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通知》(豫建發明電[2017]1號)有關規定,為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支持我省建筑業加快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內建筑企業跨區域承攬業務應無障礙流動。本著企業自愿原則,各地不得強制要求跨區域承攬業務的省內建筑企業在當地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將是否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作為發放中標通知書或辦理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
二、各地不得要求跨區域承攬業務的省內建筑企業進行備案登記。注冊地在我省的建筑企業有關信息可登陸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http://hngcjs.hnjs.gov.cn/)查看。





